《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管理實施辦法》和《廣東省公安廳關于〈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管理實施辦法〉的操作細則》已分別于2017年8月1日和2018年4月1日開始施行。根據相關法規規定,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分為公共區域和重點單位兩部分,市級相關部門組織實施的公共區域安全技術防范系統,由省廳技防辦負責方案審核和工程驗收;區級相關部門組織實施的公共區域安全技術防范系統,由市局技防辦負責方案審核和工程驗收;區以下相關部門組織實施的公共區域安全技術防范系統,由各區分局負責方案審核和工程驗收。重點單位的安全技術防范系統,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區分局、公交分局、機場分局和交警支隊負責方案審核和工程驗收。
一、受理地址和聯系方式
羅湖公安分局:羅湖區羅沙路2088號408室。聯系人:李志敏,電話:84460063。
福田公安分局:深圳市福田區福強路沙頭街道金地工業區106棟(行政服務大廳出入境分廳29號/30號窗口)。聯系電話:84446540。
南山公安分局:
視頻警察大隊窗口(出入境服務大廳二層25號窗口)
辦理地點:深圳市深南大道10388號 窗口電話:84466129
鹽田公安分局:鹽田區深鹽路昊海酒店公寓二樓(鹽田公安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1號窗口)。窗口電話:84460908
寶安公安分局:深圳市寶安區羅田路2號(行政服務大廳出入境分廳綜合窗口二樓)。窗口電話:85131380。
龍華公安分局:龍華區梅龍路98號國鴻大廈B座1512室。聯系人:于高榮,電話:85135069。
光明公安分局視頻警察大隊窗口(行政服務大廳出入境分廳綜合窗口)
辦理地點:深圳市光明新區碧眼路2號 窗口電話:84440644
龍崗公安分局:龍崗區德政路6號1009辦公室。聯系人:王少志,電話: 84468277。
坪山公安分局:深圳市坪山區龍坪路1號坪山公安分局綜合辦證大廳10號窗口 窗口電話:84443167
大鵬公安分局:深圳市大鵬新區嶺澳新村十二巷1號(深圳市公安局大鵬分局綜合服務辦證大廳06號窗口) 窗口電話:0755-85136016
公交分局:福田區梅林路60號717房。聯系人:孫啟智,電話:84449128。
機場分局:寶安區寶安國際機場領航一路6號615室。聯系人:張彪,電話:84445803。
辦理時間(適用于各分局):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工程方案審核提交材料清單
重點公共區域的技防系統,一、二級風險等級或者投資額30萬元以上技防重點單位的技防系統應當根據《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的設計方案審核和組織竣工驗收的權限劃分,由技防系統的建設單位向公安機關提出設計方案審核申請(本級公安機關暫無審核能力的,向其上級公安機關提出審核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系統申報表》一式三份。
(二)合同書(或協議書)復印件。
(三)選用器材設備的種類、型號、數量。
(四)主要設備、管線器材的質量證明文件復印件(實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的產品,需提供生產許可證證書復印件;實行國家強制性
認證的產品,需提供CCC認證證書復印件;進口產品需提供海關、商檢部門或者國家法定機構的合法證明復印件;其他主要設備和產品需提供GA認證證書或者具有省級以上(含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計量認證合格證書(CMA)機構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
(五)初步設計方案的論證材料和根據論證意見整改落實情況材料復印件。
(六)正式設計方案(包含技術設計、施工圖設計、操作維修說明、工程費用預算)。
(七)器材設備布置平面圖、器材設備管線敷設圖、器材設備監控中心布置圖、系統各部分聯線圖等施工圖紙復印件。
公安機關接到設計方案審核申請材料后,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條件的,應當場出具書面受理憑證,并在15日內完成審核。方案審核符合條件的,批準施工;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批準決定并說明理由。
三、工程驗收提交材料清單
重點公共區域的技防系統,一、二級風險等級或者投資額30萬元以上技防重點單位的技防系統,應當由建設單位向原批準技防系統設計方案的公安機關提出驗收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系統竣工驗收申請表》一式三份;
(二)已核準的《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系統申報表》復印件;
(三)系統試運行報告;
(四)系統竣工報告;
(五)竣工圖紙;
(六)系統初驗報告(含隱蔽系統隨工驗收單);
(七)系統決算報告;
(八)系統檢測報告。
公安機關接到完整的驗收申請材料后,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條件的,應當場出具書面受理憑證,并在20日內組織完成驗收工作。驗收程序應當按照相關標準,驗收專家應當有50%以上從廣東省安防專家庫抽選。
技防系統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的,根據整改意見改正,復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